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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1-10-14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出台背景、起草过程、总体思路等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主要背景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生物质发电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持续提升,在加快处理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增长不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扩大。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和《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0〕1421号,以下简称1421号文),明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装机规模,并明确从今年开始实行竞争配置和央地分担。按此思路,结合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进一步加强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合理安排2021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方案》起草过程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多次召开专题会,与相关部门反复研讨,形成了《方案》总体思路,于3月起草完成了《方案》初稿。
4-5月,分地方、企业,以及协会和媒体等3个层面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主要生物质发电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和媒体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参会企业涵盖了农林、垃圾和沼气发电产业,既有中央企业、地方国企,也有民营企业,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覆盖了东、中、西部地区;参会协会包括行业内多个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协会;参会媒体既有行业媒体,也有大众媒体。
6月,多次召开专题会,与相关部门就《方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同时,结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吸收采纳了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7月形成《方案》。
三、《方案》的总体思路
《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明确了“以收定补、央地分担、分类管理、平稳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2021年补贴资金申报”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两大主要任务,重点突出“分类管理”,推动生物质发电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在补贴项目上分类管理,分非竞争配置和竞争配置两类分别切块安排补贴资金,既保障存量已建在建项目有序纳入补贴范围,也保障一定规模的补贴资金用于竞争配置,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推动生物质发电从快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二是在央地分担上分类管理,按照各省(区、市)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物质资源禀赋,科学合理确定不同的央地分担比例;三是在竞争配置中分类管理,分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两类分别切块安排补贴资金,分类开展竞争配置,更好实现公平竞争。
四、关于补贴资金安排
2021年安排新增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为25亿元。其中:安排非竞争配置项目补贴资金20亿元,尽可能多地纳入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但尚未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安排竞争配置项目补贴资金5亿元,组织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开展竞争配置。
同时,考虑到不同类型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成本差异较大,为保障不同类型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平纳入竞争配置补贴范围,将安排竞争配置的5亿元补贴资金继续切分,安排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补贴资金3亿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亿元,实现分类竞争配置。
五、关于项目申报的条件和程序
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需符合的条件与去年一致。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明确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程序。
非竞争配置项目申报程序分为四个步骤:一是由地方组织申报,电网企业初审;二是地方进行审核、公示;三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复核;四是电网企业公布补贴项目清单。
7月底前全部机组并网、符合非竞争配置申报条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由各省(区、市)组织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一揽子申报,以后的按月申报。当纳入补贴范围的非竞争配置项目补贴总额达到相应补贴资金额度后,不再组织当年申报,信息管理系统补贴申报窗口关闭。
竞争配置项目工作程序分为三个步骤:一是由地方组织申报、审核;二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复核并排序;三是公布补贴名单。
参与2021年竞争配置的项目由各省(区、市)组织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信息管理系统一次性申报,申报工作结束后,信息管理系统补贴申报窗口关闭。
六、关于央地分担规则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作用,更好支持和促进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方案》明确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央地分担规则。2020年9月11日(1421号文印发时间)前并网的项目补贴资金仍全部由中央承担,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
考虑各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物质资源禀赋,《方案》按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合理确定不同的中央支持比例,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央支持比例高于东、中部地区;考虑燃料收购成本等项目运行特点,同一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高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方案》同时明确后续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中央分担部分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
七、关于竞争配置规则
为建立健全生物质发电项目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生物质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制造成本下降,加快补贴退坡步伐,按照1421号文明确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的原则,《方案》明确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规则。
竞争配置项目分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两类,分别按补贴退坡幅度由高到低依序纳入,退坡幅度相同的,按热电联产项目优先、装机容量小者优先纳入,直至纳入项目所需中央补贴总额达到相应补贴资金额度为止。若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所需中央补贴资金不足5亿元,结余部分结转支持当年非竞争配置项目。
《方案》同时明确,后续将逐年增加用于竞争配置的中央补贴规模,同时鼓励非竞争配置项目积极参与竞争配置。
八、关于项目建设期限
为推动纳入补贴范围项目能够按期落实实施,更好发挥生物质发电项目在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方案》明确了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项目建设时限的要求。非竞争配置项目均须在2021年底前实现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逾期未并网的项目取消非竞争配置补贴资格,后续可通过参加竞争配置的方式纳入中央补贴范围。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应在2023年底前实现全部机组建成并网,实际并网时间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3元/千瓦时。
此外,为促进生物质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监测机制,一是各省(区、市)需组织生物质发电企业按监测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核准、建设、开工等信息;二是加强对需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的监测,按月发布项目投产并网信息;三是加强对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新增项目补贴额度累计达到今年中央补贴资金总额后,地方不再新核准需中央补贴的项目,以引导企业科学、有序建设,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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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2952万千瓦;其中,垃圾焚烧发电新增装机311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53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217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330万千瓦,沼气发电新增装机14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89万千瓦。 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365.5万千瓦、282.4万千瓦、242.0万千瓦、240.1万千瓦和213.8万千瓦。 2020年生物质发电量1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年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166.4亿千瓦时、158.9亿千瓦时、125.5亿千瓦时、111.4亿千瓦时和110.7亿千瓦时。
据悉,目前我国的生物质能源总量大约是10亿吨标准煤,包括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畜禽养殖剩余物和林业生物质资源等。2019全球生物质能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原清华大学副校长倪维斗认为生物质代替煤发电将成为未来中国乃至全球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途径之一。”倪维斗预计将来很大的方向就是用生物质替代煤在电厂里使用——这不仅仅局限在小型电厂,还有大电厂。将来用生物质替代煤在电厂里烧,还可以充分利用原来电厂的基础设施,这将是未来我国能源的发展方向,也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主要的方向。 生物质能发电是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生物质能发电分为直接燃烧发电、混合燃烧发电、生物质气化发电和沼气发电等不同类型。生物质能发电技术是目前生物质能应用方式中最普遍、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生物质能发电已形成非常成熟的产业,成为一些国家重要的发电和供热方式。截至2017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5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其中,生物质能发电装机1476万千瓦。 生物质能是自然界中有生命的植物提供的能量。这些植物以生物质作为媒介储存太阳能。属再生能源。据计算,生物质储存的能量为270亿千瓦,比目前世界能源消费总量大2倍。人类历史上最早使用的能源是生物质能。19世纪后半期以前,人类利用的能源以薪柴为主。 目前生物质能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生物质成型燃料仍处于发展初期,受限于农村市场,专业化程度不高,大型企业主体较少,市场体系不完善,尚未成功开拓高价值商业化市场。迄今,生物质能一直处于“一入能源深似海,从此碰壁是常态”的尬尴局面。但事实上,生物质能是新兴的生态能源,包含任何可再生或可循环有机物质,科学合理地对其开发和利用,能够拥有千亿级的产业市场。 与传统能源行业相比,生物质能具有可再生、污染低、分布广等特性。严酷的现实已经倒逼着人类社会必须寻找和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我们中国尤其如此。生物质能源可以覆盖化石能源的全品类,因此这个产业兴旺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全国可作为能源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总量每年约4.6亿吨标准煤。截至2020年“十三五”规划末,生物质能在可再生能源中占比将达到30%,超过光伏和风电的总和。据了解,我国生物质重点产业将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 生物质能行业未来发展前景 到2050 年,将有60%的工业燃料和工业供热都采用生物质能源。生物质能源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的预计,全球生物质能源潜在可利用量达350EJ/年(约合82.12 亿吨标准油,相当于2009年全球能源消耗量的73%)。根据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统计,我国生物质资源可转换为能源的潜力约5 亿吨标准煤,随着造林面积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生物质资源转换为能源的潜力可达10 亿吨标准煤。在传统能源日渐枯竭的背景下,生物质能源是理想的替代能源,被誉为继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外的“第四大”能源。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又是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国家,21世纪将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因此改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资源对建立可持续的能源系统,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生物质能高新转换技术不仅能够大大加快村镇居民实现能源现代化进程,满足农民富裕后对优质能源的迫切需求,同时也可在乡镇企业等生产领域中得到应用。由于中国地广人多,常规能源不可能完全满足广大农村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由于国际上正在制定各种有关环境问题的公约,限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这对以煤炭为主的我国是很不利的。因此,立足于农村现有的生物质资源,研究新型转换技术,开发新型装备既是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减少排放、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